各部门、单位:
为大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,持续优化学校人才队伍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,根据《关于印发选送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桂机电职院人〔2024〕60号),现就做好2025年选送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送范围
(一)全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(包括人事代理人员)。
(二)优先选送承担“五金”建设任务的中青年骨干教师。
(三)在保证校内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及符合学校长远规划、专业建设需要的前提下,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培养。
二、选送条件
(一)原则上应在校连续工作满1年。
(二)年度考核、师德考核合格。
(三)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行政管理差错的,1年内不得申请。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,或因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请各部门、单位严格按照桂机电职院人〔2024〕60号的有关规定选送人选,于2025年3月18日前将《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汇总表》(附件2)报人事处,经学校研究同意后,人事处公布同意报考的人员名单。未纳入年度计划的,不得报考。
(二)选送对象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的,不受选送条件限制,被录取后按自动离职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未尽事宜,请联系人事处杨茜雯,电话:0771-3246042。
附件:1.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(另附)
2.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汇总表(另附)
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
2025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