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师生员工:
校园楼宇、广场等是学校文化的重要载体。为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,丰富校园人文内涵,提升校园文化品位,更好地发挥校园环境育人功能,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校园楼宇等命名征集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名称范围
相思湖校区:教学楼(第一教学楼至第六教学楼)、行政办公楼(苏式建筑群)、部分实训楼、部分二级部门办公楼、东区学生宿舍、北区学生宿舍、一教大草坪。
江南校区:教学楼、实训楼、办公楼、学生宿舍、中心广场。
具体见附件“学校部分楼宇等名称征集方案(征求意见稿)”。
二、征集活动时间
即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。
三、征集名称要求
(一)合法原则。命名须积极向上,精炼贴切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,无权属争端,符合有关命名规定,不使用生僻字。
(二)传承原则。应采用汉语命名,注重“音形意”结合,便于识别和传播,能够体现学校的历史底蕴、地域特点、职教特色,对校园文化有传承作用。
(三)功能原则。立足学校实际,应尽可能从校园布局、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,达到风格统一、自成体系、区位感强、易于识别,既体现整体和谐,又相互关联映衬。
(四)文化原则。名称须寓意深远、格调高雅,契合学校发展理念与发展愿景,充分体现工信底色、工匠特色,提升机电形象。
四、征集注意事项
各部门、单位要认真宣传发动,组织师生员工广泛参与、献计献策,支持学校校园文化建设。
(一)投稿方式:请广大师生填写附件“建议命名”栏,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:gxjdyxcb@163.com;
(二)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、所在单位、联系方式等。请将附件标题改为“学校部分楼宇等名称征集方案(张三,XXX学院,1360771XXXX)”。
(三)作者需对命名的理由作出释义说明,每个命名说明字数在50字以内。
(四)命名采纳以报送时间顺序作为依据,对命名相同的按稿件收到先后取舍。
五、征集评选办法
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评审小组,组织此次征集评审工作。评审小组对提交的命名方案进行评选,最终入选方案报学校审定。命名一经采用,有关知识产权、使用权均归学校所有。根据方案征集实际情况,学校将通过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等方式给予奖励。
附件:学校部分楼宇等名称征集方案(征求意见稿)
党委宣传部
2025年1月2日